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直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4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和《湘南学院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湘南学院校发〔2019〕1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
申报人按照《湘南学院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参评条件和职称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评审表格,如实提供原始证明材料与复印件材料,分别到学科或专业所归属的二级学院进行对岗分型申报。
湘南学院高教系列专业职务评审类型表
层级 |
教师系列 |
实验技术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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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 |
教授 |
正高级实验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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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型 |
教学科研型 |
双师双能型 |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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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 |
副教授 |
高级实验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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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型 |
教学科研型 |
双师双能型 |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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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讲师 |
实验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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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助教 |
助理实验师 |
(二)二级学院职称推荐委员会
二级学院职称推荐委员会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要求,通过个人述职的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负责审查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与师德表现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并评议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向学校推荐审查合格申报人员,审查不合格不予推荐。
各二级学院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情况、申报资格、学术水平、履行现任职务情况及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至2019年9月27日止)进行综合审核把关。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必须由学院初步审核,学院要对申报人员相关表格填写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核对人、核对时间,原件已核或情况属实。
二级学院职称推荐委员会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组织申报人公开答辩,对其师德师风、学术影响、学科专业建设、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测评等进行评议,完成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的“所在部门群众评议意见”填写,并在参评人员评审表14栏单位意见中的“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中签字盖章,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
二级学院向学校推荐测评合格人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在学院办公地点和本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向申报人提供《湘南学院2019年度二级学院各分支专业职称申报推荐表》。
(三)资格审查
由申报职称分支专业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初审,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复核,高评委会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由分支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对申报参评人员是否符合相关申报资格审查条件及材料复印件有效性负责,职能部门对申报参评人员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形式审查须对申报参评材料是否完整、签名及盖章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申报资格审查条件、材料完整性负责。
资格复核、资格复审须对申报参评人员是否符合相关申报参评条件负责。
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依次进行教学测评、科研测评、师德师风测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绩测评、职称评审。
(五)2019年度职称评审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
序号 |
事项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各二级学院职称推荐委员会评议及职称申报人员复印件加盖签章 |
11.1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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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校职能部门审核公示表 |
11.21-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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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校职改办接收2019年职称评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收取《湘南学院2019年度二级学院各分支专业职称申报推荐表》 |
11.25-11.26 |
2116会议室 |
4 |
2019年度职称申报材料电子版 |
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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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准备说明
1.材料准备原则:真实、宁缺勿假;亮点突出、层次分明、前后一致。经调查核实有伪造、虚报学历、资历、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论文著作、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参评资格,并按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第十二条:“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专业技术职称的,应予解聘,免除其担任的专业技术职称,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予以处理。
2.材料有效期。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19年9月27日,其后取得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学历证书、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授课材料等,不作为2019年度职称申报的有效材料。其中,论文著作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3.材料的填写要求。非独立或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共同作者的论文,以及不属于《湘南学院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加分的作品产品、获奖科研成果、教学业绩等业绩不能填入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和其他所有申报材料。
4.材料一致性要求。职称申报所有材料(包括《评审表》、《公示表》、《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真实性查询证明》、《学术论文等级认定表》、《代表作查重表》以及其他材料必须完全一致,以《公示表》为基础,其他表格上的内容与《公示表》一致。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必须在公示表中体现出来,所有材料中涉及的时间、等级、排名、发表刊物等必须与公示表完全一致。
5.证明材料。各项业绩(包括学术论文、著作、项目、获奖等)均要求提供原始证明材料。
科研项目提供由科研处签字审核后的立项文件复印件,其他项目提供由相应职能部门签字审核后的立项文件复印件,如涉及到项目结题加分项内容,必须提供职能部门签字审核后项目结题材料。业绩成果要验证在项目、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等活动中发挥作用的证明、完整的课题组立项证明材料或结题证明材料或鉴定证书。奖励证书要验证颁奖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以及课题组报奖的材料,属于集体奖励的项目还要验证申请人员参与项目程度的相关佐证材料(提供获奖文件,如上述不能证明再来提供职能部门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权威期刊论文、核心期刊论文均需提供检索报告,(含SSCI、SCI、EI、ISTP、CSSCI、CSSCD数据库、JCR分区检索等, SCI报告需有中科院的大类分区。(检索机构如: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湖南大学科技查新站等。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chaxin@mail.whlib.ac.cn/027-87197719
湖南大学科技查新站:lib.hnu.edu.cn/dzfw/kjcx.htm/0731-88823142
南大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cssci@nju.edu.cn/025-83595841)
6.《参评人员论文等级认定表 》请按模板填写。填写要求:
(1)“SCI I区、SCI II区、SCI III区、EI、SSCI、A&HCI收录、CSCD、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依据检索报告和公示表上的审核意见填写。
(2)非核心论文、非权威论文等级需要按《参评人员论文等级认定表》填写要求填写。2018年5月4日前发表在《2015-2016年度申报高教系类专业技术职务期刊级别认定汇总表》内但不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内期刊的论文(根据湘南学院第13次会议纪要),按《2015-2016年度申报高教系类专业技术职称期刊级别认定汇总表》中认定为“X”(非省级及以上期刊)的期刊,在这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作科研业绩及成果认定,不能填写在申报人员的职称评审材料中。2018年5月4日后没有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内期刊的论文,不能作科研业绩及成果认定,不能填写在申报人员的职称评审材料中。
(3)《参评人员论文等级认定表》中“级别认定”一栏,2018年5月4日前发表在《2015-2016年度申报高教系类专业技术职务期刊级别认定汇总表》内但不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内期刊的论文(根据湘南学院第13次会议纪要),如属于2015-2016年已经认定的期刊,即可在《2015-2016年度申报高教系类专业技术职称期刊级别认定汇总表》中可以查询到,则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该期刊的序号。
(4)《参评人员论文等级认定表》中“期刊名称”一栏,填写须与《2015-2016年度申报高教系类专业技术职称期刊级别认定汇总表》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中期刊名称完全一致,如若不一致,自己认为是省级期刊,由此造成的错误,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7、材料填写说明
(1)公示表以及其他所有材料中论文格式: SCI要分区注明,注明 SCI I区、SCIII、SCI III区收录。(SCI期刊分区以中国科学院编制的最新JCR期刊大类分区数据为准)即《公示表》中论文性质填写格式(SCI I区,SCI II区,SCI III区,EI,CSCD,CSSCI,省级刊物等),评审表等其他同样的内容填写要求同上。
(2)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年度考核时间跨度为2014、2015、2016、2017、2018年(不含当年),其他依此类推。
(3)所有表中“拟申报高级职称资格”-“名称”一栏填写时必须具体到职称类型,名称为教学型教授.教学型教授/教学科研型教授/双师双能型教授/正高级实验师/教学型副教授/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双师双能型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初级认定为助教/ 助理实验员/助理政工师等。
(4)各申报职称人员自行准备好任现职以来1门本专业课程的原始教案或一学年实际授课的原始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人员还需提供原始实验报告),要求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格式,装订好。申报高级职称教案可以打印,申报中级职称教案要求手写。教案授课的截止时间需在2018学年(含2018学年)之前。
(5)《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应注意表中填写“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一栏时,务必填写全称,与毕业证书保持完全一致,其他表格同项内容要求一样。
(6)所有表格、目录等材料请务必用2019年版本。
8.缴费:根据省财政厅收费文件要求,高级职称评审费为370元、高级职称面试费200元,中级200元,初级100元,学校职改办汇总后统一交学校财务处。
9.初级及中级初任。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于11月25日上午12:00前提交到学校职改办。
10.2019年职称教学测评表、科研测评表、综合评议表必须标注页码(统一采用A4纸打印),避免漏页,因申报人评分表漏页造成核分差异,责任由申报人承担。以上评分表中所涉及的所有条件及量化评分细则均以湘南学院校发〔2019〕150号的文件条款为准。
11.申报2019年度职称评审/认定材料公示表和花名册电子版必须于11月18日前发人事处邮箱xnxyrsc@126.com;2019年度职称评审/认定材料定稿电子版在11月26日前发人事处邮箱xnxyrsc@126.com。
附件1:湘南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湘南学院校发〔2019〕150号)
附件2:湘南学院2019年度二级学院各分支专业职称申报推荐表
附件3:高教系列职称申报及认定表格
附件4:湘南学院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附件5:2018年度湘南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
湘南学院职改办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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